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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进口货物报关单》(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浅蓝色)
    一、适用范围:

  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口货物,均适用本报关单向海关申报。

    二、栏目填写规范

    1. 本报关单所需填具的栏目与《进口货物报关单》(白色)的栏目一致,填写要求基本相同。

    2. “贸易方式”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:“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、物
品”、 “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、件”。

    3. 外商投资企业以“一般贸易”、“进料加工贸易”、“来料加工装配贸易”、“补偿贸易”或“租赁贸易”等方式进口的货物,应按相应贸易方式填报。

    4. “外汇来源”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为“不支付外汇”或“其他”。( 报关网 www.BaoGuan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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